2006-08-18

看電視,睡不著。

大清早,坐在辦公室座位上,和螢幕大眼瞪小眼。然後驚覺到自己還在哀悼99年的那一天。
或許,這整個小島上的人們都是。



雜夢中,老是繞不出那山裡蜿蜒小路。
還可以明確的憶起那年在新社鄉東山路上起伏不定的飛馳,陽光灑在葉面,翠綠光線快速飛動的透入眼底。搖晃過的大地,似乎早已塵埃落定,只是在人們生活裡,留下擠壓、拉扯、撕裂的各種痕跡。
柏油路面時有隆起,時有裂縫,小瓦房外庭院和路面高度,差了有十公分。老房子前的婆婆,在晾曬潔白的被單後,招呼著問,何時才會等到有人來幫忙;另一個老房子裡的公公,固執坐在牆壁、屋頂傾頹的殘瓦中,只想在自己家裡頭終老一生;還有另外一個老房子,裡頭沒了人們,也沒了房子。

那日,在回台中的巴士上,拜科技進步之賜,能在車上看電視節目,當然也總是拜科技之賜,不得安睡。
節目主題大約是「原鄉道路&國土保育」。最近看到這種標題,就會忍不住多看兩眼,想知道到底傳播給「大眾」的訊息跟觀點,與在小圈圈裡知道的差多少。節目來賓有經建會的代表、地方政府代表、立委,應該是想要用這幾個人來代表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、民眾的觀點吧。可以看到,立委從頭到尾都是一副盛氣凌人的模樣,問這個問那個;中央政府代表則是一副振振有詞的樣子,想要表明立場的正確;地方政府則是一臉衰相,那種「我也很無奈啊,上面交辦我也擋不住」的態度。不論是哪一個,都讓我覺得生氣。

對著經建會代表生氣,是一種圈內人的怒氣。或許,當我單純只是個住在平地的民眾,我會認為經建會的人很有道理,該管理管制的事情,本來就應該去進行,但是因為有工作關係、有上下關係,對於經建會的嘴臉,我感到不耐。台灣官場文化似乎注定只能是個單行道,上面交下來,下面就要辦,不管事情是不是合理,不管時間是否充裕,不管這是否會引起更大的糾紛與浪費。
國土復育條例(草案)、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,這兩年被某些政府中央單位們奉為圭臬,依著行動計畫而發生的案子,也需要循著國土復育條例草案而去。但我不明白,如果法案本身充滿矛盾、不一致、邏輯失調,是否也要一心一意的相信呢?

對著那振振有詞的立委,則是他們的不明就裡讓我憤怒,指責別人的失誤總是容易,而且更容易講起來彷彿很有道理,但是不是事實?或許需要保留幾分。國土復育條例(草案)扼殺原住民生計?或許、十分有機會、看起來是這樣。但法案中眾多排除條款,足以讓任何一個該保護的地區千瘡百孔。先不討論還沒有法源的原住民部落,「原住民保留地」是目前已經存在並且具有法律地位的事實。山林保育、水土保持、原住民保留地,具有一種弔詭的空間重疊特性;所以,保留地同時具有不能開發、又可以開發的特性。不能開發,因為環境敏感,可以開發,因為原住民需要生活,原住民們吃不飽餓不死,進退維谷。於是平地人來了,發揮創造力解決問題。平地人「私下交易」租下、買下了不能租賣給平地人的地,在上面種植果樹,蓋民宿,引用公共工程條例、BOT,披荊斬棘打破限制,找來更多人分享這個好主意,造成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。圖上看起來就是這個樣子,於是文章就這麼寫了「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嚴重」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?原住民立委們反彈,你是說我們原住民破壞水土保持嗎?你是說我們不知道應該山林保育嗎?你是說,台灣這麼糟糕都是原住民的錯嗎?於是,族群的界線又更清楚,已經分成兩半的台灣島嶼,這下子連心也挖了個口。

地方政府夾在民眾與中央之間,很難做人,於是他們放棄做人。中央說,去查違規,地方沒有人力,沒有經費,所以沒有違規。民眾說,山上道路壞了幫我修好,但是中央有條法規說不能修,所以路壞不修,不是地方政府不想修。地方政府站在火線上,練就了一身金剛不壞,反彈的流彈,打到誰,誰倒楣。

現場節目,可以讓民眾打電話進去。我在車上,握著只剩下一格電的手機,睡不著。看著三個人把解不開的結越扭越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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